交通:買了一張I Amsterdam city card 48hrs. 由第一次使用開始計48小時用,無限次乘坐GVB公共交通及參觀Museums。去年出版的旅遊書仍未update可免費參觀國家美術館,而不是只享EURO2.5Discount,所以票價已反映出來-貴咗。
後來返回Amsterdam,我們選用1 day OV-ticket,及後每次乘車時在車內買票,不收cash,只收credit card。
運河風光
旅館就在河道旁邊,多看她的動與靜
到步後的夜色
第二天起得早,沿在旅館附近的河道慢行,有點涼,偶有早起jogging的居民在身邊經過,很寫意。河道缺不了船屋及窄長的房子,正和朋友討論每間房子頂層的勾的作用為何,正當想像不同可能性之際,迎頭便見到兩個工人在一間房子窗口吊物件上上層,啊!原來如此。
實質在阿姆斯特丹停留時間三天左右,要看的很多,但時間有限,未能盡興。
以下地點在阿姆斯特丹停留期間,出出入入經過的地方,看見周圍都是遊客,我也想快些逃走
Damrak水壩廣場 – 第一個水壩建造的地方,現已不見水壩,但處處都是遊客
Koninklijk Paleis – 一座沒開放參觀,只有外望打咭到此一遊
Magna Plaza 麥拿亞商場 – 見座building咁grand,以為裡面賣的是deluxe東西,店舖豪不熱鬧
Amsterdam Centraal中央火車站 – 總是人來人往,中央入口放了一坐鋼琴,幾次經過都是男旅客顯露身手。分享吓買票經驗,我們沒有買儲值咭,所以每次市外行程需要到counter購票,除了花時間排隊外,但也不算繁忙,加上職員效率高及helpful,不覺得不方便。好像我們當日前往Den Haag,但中途停Haarlem觀光及要返回Amsterdam車站拿回行李再前往Den Haag(無計,不肯定在Haarlem站有冇放大型行李的locker),以為要買一張往返Haarlem及Amsterdam的票,然後買一張由Amsterdam至Den Haag的票, 職員解釋只需買一張前往Den Haag(可中途下車再上車前往目的地)及一張由Haarlem回Amsterdam的票便可。
De Wallen 紅燈區 -
基本上每一個城市,都有賣肉市場,只是將這行業由暗角中提升至好像民生必需品一般”平氣”,荷蘭可說是表表者。大家都想來見識只有荷蘭才有的交易模式,賣肉的像一件商品在窗前展示,合適的便入內交易,無用偷偷摸摸。根據先前閱讀關於荷蘭的書籍,她們的哲學是概然禁不了,就有限度管制讓它生存。但這也不能說服自己是道德上可接受的事,即使對以此為業改用沒有歧視名稱,好像地位提升了,但這種買賣的陰暗面本質沒改。或者人與人之間就存在著一種買賣關係。聽說在荷蘭搵食的多來自東歐國家。
發完翕風,我們到達時接近黃昏,已有操業者的開工,可能仍是日光日白,遊客雖多,但….無非像是我一般看熱鬧?可能越夜越精彩,太夜也不適合我們在此流連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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